受理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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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评价机构收到贵单位申请办理的 绿色建材评价所送的申请材料计 项,经形式检查,所送的申请资料齐全,符合《吉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和技术导则要求,现予受理,本评价机构将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贵单位,开展绿色建材评价。
特此告知
经 办 人:
联 系 电 话:
监督投诉电话:
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
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办公室
年 月 日
注:
1、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,与评价结果无必然联系。
2、第一联:申请人留存,第二联:评价机构留档。